关于推选体育学院2020-2021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2021年03月26日 10:32  点击:[]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在2020-2021学年里,我院团委在院党委和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站位“十四五”开局和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历史节点,为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着力提升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贡献度,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团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经学院同意,院团委决定推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类别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推选要求

1.五四红旗团支部

(1)班子健全,表率作用好,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制度健全,落实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组织发展工作严肃认真,团内奖惩制度健全严明;

(3)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本支部团员遵纪守法,遵守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受处罚现象;

(4)活动效果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校、院组织的活动中成绩突出,带领青年团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培养和锻炼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习工作能力;

(5)积极完满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6)青年大学习支部成员学习率100%,能够及时完成截图上交。

2.优秀团干部

(1)除达到优秀团员条件外,要求在团组织干部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学习努力,成绩优异,达到年级排名前20%;

(3)工作积极、主动、大胆,作风正派,诚实谦虚,密切联系群众,有自我批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所负责的团组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团组织建设做出了贡献;

3.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刻苦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达到年级排名前30%;

(3)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勇当先锋;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定,遵守团的纪律,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无违规违纪行为;

(5)评选期间未出现考试成绩不及格、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三、名额分配



四、具体要求

1.申请人员或者集体,符合上述要求之外,需要填写申报表(附件)并提交个人或集体事迹(1500字,标题黑体三号居中,正文宋体小四,首行缩进两字符行间距1.5)

2.申请材料电子版备注为年级/学生组织+评选类型+姓名,如:18级+团干部+李某、XX社团+团支部+王某、学生会+团员+杨某,4月1日晚20点之前发送至邮箱360179851@qq.com,纸质版统一上交至本班团支书处集中于4月2日15点-18点上交至体育学院团委办公室。

3.具体格式见附件。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许昌学院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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